根据永宁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4日至5月9日,对县委宣传部开展交叉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两个维护”,紧盯政治责任和职能职责,重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区市县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区市县党委工作安排,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推动全县理论武装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检查班子及班子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周建红
副组长:先淑婷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针对巡察涉及的人和事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809510095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8:00);电子信箱:ynxwxcz01@163.com,来信请统一寄至:永宁县宁和北街73号县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邮编:750100,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情况,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5月8日。
永宁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3月4日